淄博市规定,“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要坚持先城镇后农村,先试点再逐步推广,引导学生自愿饮奶,任何单位不得下达指令性指标。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发送中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负担,其费用由企业与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报物价部门统一核定,学校不得在核定的价格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学生饮用奶不得用复原乳生产,包装盒(袋)上须印制“学生饮用奶”字样,并注明不准在市场上销售。
针对目前个别学校以营养价值较低的含乳饮料取代学生奶的状况,该市教育部门表示含乳饮料不属于学生饮用奶,今后将追究把关不严的学校和个人的责任,严肃查处。经省市学生饮用奶协调领导小组审查推荐,山东得益乳业有限公司和淄博绿赛尔乳业有限公司被定为淄博市“学生饮用奶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