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3月8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若干问题的通知》,从6月1日起,规定市场上销售的瓶装啤酒必须全部使用“B”字瓶。据了解,“B” 字瓶比一般啤酒瓶在材质上有所区别,耐压强度要高,正常使用期限应是两年。研究表明,连续回收利用5次后的“B”字瓶,其强度只有新瓶的50%,这样啤酒瓶的安全性大打折扣,更可能出现爆瓶事故。
按规定,啤酒生产厂家在灌装啤酒的时候,不能再使用已经过期的啤酒瓶,发现后应立即更换新瓶或还在使用期内的酒瓶,旧瓶应回收集中销毁。如发现过期“B”字瓶可以拨打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电话进行举报。 电话:23033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