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9月25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予以审议,现将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2018年8月30日以前市政府规章52件。
二、保留2017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14件,废止63件,宣布失效21件,列入修改计划23件。
三、未列入保留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列入废止和宣布失效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五、列入修改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单位应当在2019年4月1日前完成修改工作,并报市政府按程序重新公布,未重新公布的,自动废止。
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2.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5.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