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成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和省政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质监局
2018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 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