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62号)等文件要求,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修订了《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评审、省质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再执行。
执行中有何疑问,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