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省政府令第121号
【发布日期】 2018-05-06
【生效日期】 2018-05-06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8/5/16/art_46143_7640226.html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吴政隆
201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