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规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04-13
【生效日期】 2018-04-16
【效 力】 2023-04-15失效
【备 注】 http://www.nxfda.gov.cn/html/kjyfzc/20180413/11472.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已经2018年4月8日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