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15
【效 力】:2018-01-26
【备 注】: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74_15554.shtml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稽〔2017〕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贵州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于2018年1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gzfdatsjb@126.com。
2.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851-86860127。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邮编5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贵州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