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2-29
【生效日期】 2017-12-2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7/12/29/art_3546_191240.html
现行有效的食品相关法规为: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摊点备案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食品)(试行)》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省局对所有经省政府登记编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评估,此前已依据规范性文件报备程序对17件有效期届满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延期处理并重新登记编号,对15件有效期届满不再实施或者已被新的文件取代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现将现行有效的6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