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保〔2017〕19号
【发布日期】 2017-11-23
【生效日期】 2017-11-23
【效 力】
【备 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7/11/21083146.html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按照《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省局组织制定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