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卫政法字(2017)33号
【发布日期】 2017-09-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chfp.gov.cn/zwgk/fgwj/gfxwj/201709/t20170927_226565.htm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法制函〔2017〕370号)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对2016年12月31日前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