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规〔2017〕14号
【发布日期】 2017-11-03
【生效日期】 2017-12-05
【效 力】 2022-12-04失效
【备 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3934.html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已经2017年9月12日第17次局务会通过。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报请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发布,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4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