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文号】 闽农绿〔2017〕203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生效日期】 2017-10-1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agri.gov.cn:81/xxgk/zfxxgkzl/zfxxgkml/nyyw/sprz/201710/t20171023_958110.htm
各设区市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精神,为规范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推进品牌农业的发展,现将《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暂行办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