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规〔2017〕15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17439.html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截至2017年9月份,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2部(目录见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部(目录见附件2)。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