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食流〔2017〕43号
【发布日期】 2017-09-30
【生效日期】 2017-10-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flfg/gfxwj/2017/201710/t20171009_954457.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本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