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区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食流〔2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