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21
【生效日期】 2017-11-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da.gov.cn/bjfda/zwgk69/gzdt14/tzgg/tz/430198/index.html
各区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已经市局2017年第3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并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领取制度、保管制度、使用制度、销毁制度,强化领用、保管、使用、销毁、记录等环节证件管理,实现对许可证的全面管控,避免行政风险。本制度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