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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现场制售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黑食药监规〔2017〕39号)

时间:2017/9/15 15:24:00 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西南昌100多名幼儿,疑似食用了一家未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资质的蛋糕店生产的草莓蛋卷,出现了食物中毒事件。为防止出现类似事件,保证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准入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以及市(地)局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和《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现场制售行为准入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发放许可或者核准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现场制售行为,尤其是对面包坊、蛋糕店等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加强对原料采购的把关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严格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持续保持符合发放许可或核准时的生产经营条件,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专项抽检。省局将对现场制售食品,在全省范围内以面包坊、蛋糕店等为重点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其中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市各抽检30批次,在其他市(地)各抽检15批次。各地要做好抽检配合工作,并根据实际对辖区内现场制售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对检测的不合格食品,要依法查清流向,采取召回、下架、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在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局报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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