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08-2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ujian.gov.cn/zc/zxwj/szfwj/201709/t20170904_1594247.htm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