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云食药监保〔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08-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yp.yn.gov.cn/Websitemgr/newsview.aspx?ID=d55981f9-a088-4edc-a2d9-683631b788b8
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实施后,省局研究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的通知》(云食药监保〔2016〕74号),要求各地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做好延续注册工作进行督促。但近期,我省部分企业因对《办法》有关法规理解不到位、人员变动、未按时完成检验等原因,出现多个品种未按照要求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现象,造成多个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将失效,多个产品面临无法生产销售,将给我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造成影响。
为推进《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服务环境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34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现将我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截至2018年12月产品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请属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企业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的通知》(云食药监保〔2016〕74号)要求,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7个月前,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书面申请”;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进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http://bjzc.zybh.gov.cn/)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附件:1.云南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截至2018年12月产品名单
2.保健食品企业延续注册告知书(样稿)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