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