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九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便于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的识别和使用,现将《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名称更改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书其他格式不变,原核发的《莆田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