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第四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