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2017〕59号
【发布日期】 2017-04-2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7/5/4/206797565755.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省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省政府从2016年起用2年时间,对建国以来印发的省政府文件分批次进行全面清理。
经过第一阶段清理,省政府决定,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37件涉密文件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地区本部门印发的文件抓紧进行全面清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767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