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17〕46号
【发布日期】 2017-05-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