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一号
【发布日期】 2017-03-16
【生效日期】 2017-04-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bjsrd.gov.cn/newshow.php?id=2776
《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于2016年11月9日经宝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5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附:《 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