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落实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粉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小麦粉馒头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生湿面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菜籽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酱卤肉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饸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面(米)皮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食醋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陕西省蛋糕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等10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
1.《陕西省豆腐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2.《陕西省粉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3.《陕西省小麦粉馒头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4.《陕西省生湿面条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5.《陕西省菜籽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6.《陕西省酱卤肉制品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7.《陕西省饸饹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8.《陕西省面(米)皮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9.《陕西省食醋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10.《陕西省蛋糕小作坊操作指导规范(试行)》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