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食药监办〔2017〕141号
【发布日期】 2017-04-25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24737.html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现就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