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生效日期】 2017-05-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qda.gov.cn/CL0018/34748.html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万盛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