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17〕28号
【发布日期】 2017-04-06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