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2017〕47号
【发布日期】 2017-04-0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为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以下简称《婴辅细则》)。现就落实《婴辅细则》,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