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科〔2017〕43号
【发布日期】 2017-03-28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保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对于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反馈。
联 系 人:张敏
联系电话:010-8833103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