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砚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新民农场,县直有关部门:
《砚山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已经2016年7月30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