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二级机构:
为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规范全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5〕422号) 的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南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