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告(第35号)
【发布日期】:2017-02-09
【生效日期】:2017-02-09
【备 注】:http://www.lnrd.gov.cn/contents/45/12966.html
2017-02-20征求结束
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现将《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该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20日
联系电话:024-86681987 86681921
来信请寄: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邮编:110842)
传 真: 024-86681987
电子邮箱:lnrdfzw932@163.com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