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2017〕4号
【发布日期】 2017-01-03
【生效日期】 2017-01-03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daqh.gov.cn/html/2017213/n910818382.html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青政〔2016〕70号)精神,切实发挥标准对消费品质量的导向作用,促进全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夯实消费品工业发展根基,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