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08
【生效日期】 2017-02-08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zf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fda/gsgg/201702/121199.html
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局食营〔2016〕282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7〕29号),为做好全市食品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工作,现制定广州市食品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办事指南,请各区局参照并结合实际补充内容、制定各区食品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办事指南。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