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20371—2006《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
本标准与GB/T20371—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卫生要求
———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
———修改了附录。
GB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棉籽蛋白和菜籽蛋白。
2术语和定义
21植物蛋白以植物为原料,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0%的产品。其主要产品有豆类(如大豆、豌豆、蚕豆)蛋白、谷类(如小麦、玉米、大米、燕麦)蛋白、坚果及籽类(如花生)蛋白、薯类(如马铃薯)蛋白及其他植物类蛋白。
22粗提蛋白通过初级提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而制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