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6〕170号)和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现将2017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告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