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发布日期】 2016-11-28
【生效日期】 2017-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