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
【备 注】 http://xxgk.ada.gov.cn/gkml/ghjh/5ngh/2016/09/55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