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令(第26号)
《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8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代理市长 王东峰
2016年9月21日
附件: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