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52/ 434-2007《饮用天然泉水》。
本标准与DB52/ 43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饮用天然泉水定义(见3.1);
——明确了水源要求,修改了水源卫生防护;
——修改感官要求3项(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表述为状态、臭和味表述为滋味、气味)(见4.2);
界限指标的规定修改4项(锂、锶、锌、碘化物)(见4.3.1);
——将常规理化指标改为限量指标,增加3项(四氯化碳、溴酸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修改2项(镉、总α放射性),删除2项(铜、挥发性酚)(见4.3.2);
——将微生物指标改为微生物限量,增加1项(铜绿假单胞菌),修改1项(大肠菌群),删除4项(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致病菌)(见4.4);
——增加了水源检验(见5.1);
——修改了抽样(见5.3);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5.4.1.2);
——删除了保质期。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