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请及时报自治区局餐饮处。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试行)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各类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重大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地区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为主要工作目标,合理配置监管人员,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实施科学规范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并将其贯穿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始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供应全过程监督管理,坚持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科学管理
运用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理论,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餐饮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属地负责
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相衔接的原则,按照各自管辖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责任到位。
(四)分级监督
根据重大活动任务性质、活动规模、供餐方式、食品品种、用餐人数等因素,综合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实施分级监管、分级保障。
三、保障分级
重大活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活动。重大活动具有参加人数多、对象特殊、涉及面广、与一般供餐活动相比社会影响、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等特点。根据保障对象及保障任务的重要性、复杂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分为Ⅰ、Ⅱ、Ⅲ级。
Ⅰ级: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我区举行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重大的国际国内体育赛事以及与之相应的其他重大活动,国际性重要会议以及与之相应的其他重大活动。Ⅰ级保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领导,属地监管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
Ⅱ级:地市级党委、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以及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Ⅱ级保障由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属地监管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
Ⅲ级:旗县级党委、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以及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Ⅲ级保障由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障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负总责)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织机构,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选择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并根据监管部门建议及时调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协助监管部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所必要的工作条件;至少于重大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名称、背景、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主办单位名称、主管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主管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重要宴会或活动、赞助食品、自带食品、参与活动人员驻地分布和食宿安排等情况。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一责任人)
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活动供餐方式、食谱内容、食品加工制作方法以及本单位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认真落实监管部门、主办单位提出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提供相关条件;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方案、预案和供餐信息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和主办单位。
(三)监管部门(监督保障责任)
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状(见附件1);审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供餐方式、食谱内容及食品加工制作方法;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食品安全供餐培训;开展食品抽检和快速检测;对重大活动食品加工供应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五、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了解掌握重大活动基本信息,制定相关技术方案,建立组织体系,开展食谱及食品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审查,进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告知与承诺,组织相关培训及演练。
(一)重大活动基本信息
主办单位应至少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了解掌握以下相关信息:
1.重大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食宿安排;
2.主办单位名称、主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3.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主管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4.重要宴会或活动、赞助食品、自带食品等情况。
(二)相关技术方案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主办方提出的重大活动监管要求,制定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制定其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初步拟定后,可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管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指挥、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组、督查组和驻点检查组,分别对保障工作进行技术支持、督导和现场监督管理。
(四)食谱及食品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审查
审查食谱,首先要审查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其次要审查制作工艺,严防食品本身存在的或在制作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保障食品安全。
(五)风险评估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供餐资质、食品安全状况、原料供应、样品检测、供餐方式、拟定食谱以及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综合评估。
资料审查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