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为了做好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香料香精产品的所有企业(包括单位和个人),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香料香精产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香料香精产品分为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和香精四个申证单元。根据产品特征,每个申证单元划分为若干申证小类。
1.3.1天然香料单元:是指用物理方法直接从芳香植物或动物分泌物中分离得到的香料产品,分为4种类型(小类):
(1) 蒸馏类;
(2) 浸提类;
(3) 冷榨(磨)类;
(4) 其他类。
1.3.2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是指用生物技术方法(如发酵工程技术、酶工程技术)制得的单一或复合香料产品。
1.3.3合成香料单元:是指用化学方法合成的,再经若干化工操作单元精制得到具有一定化学结构、香气、香味和理化规格的香料产品。一般分为天然等同香料和人造香料(人造香料指该物质的化学结构至今尚未在自然界中发现过的香料)。
1. 3.4香精单元(食品用、烟用、日化用、饲料用和其他工业用香精及其有关香基):是指用于各种食品中的香精产品(如用于各种饮料、冷饮品、酒类、糖果、饼干、调味品等);用于各种卷烟中的香精产品;用于各种日化产品中的香精产品;用于各种饲料中的香精产品和用于其他工业用香精产品及其用于调配香精的有关香基,分为3种类型(小类)。
(1)液体类;
. (2)浆(膏)状类:指香精在常温下或稍经加热搅拌即成为流动的粘稠(糊状)体态(定义1);
(3)固体(粉末)类:指以食用香料与其他食品添加剂、载体等,经过搅拌制成均匀的拌和型粉末香精和/或利用可食用的壁材(高分子物质),将芯材(香料等混合物)包裹成微小囊状物的微胶囊型粉末香精等(定义2)。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香料香精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承担起草、修订《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指导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核查;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 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企业申证材料;组织或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的审查组和(或)参加企业实地核查工作;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进行审查汇总,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的有关材料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香料香精产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333室
邮政编码:100740
电 话:010-65593448
传 真:010-65253700
电子信箱:caffci@caffci.com.cn
联 系 人:郭振艺、刘华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137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54483433;64824490
传真:021-54483433
联系人:沈敏
检验产品范围:香料香精、化妆品、洗涤剂、牙膏等其它日化产品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6号
邮编:300384
电话:022-23078959;23078953
传真:022-23078959
联系人:王萍 赵伏生
检验产品范围:香料香精
国家轻工业香料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灰堆柳林东
邮编:300222
电话:022-28341619
传真:022-28111532
联系人:王青 唐功玲
检验产品范围:香料香精、洗发剂产品
上海市洗涤剂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137号
邮编:200232
电话:021-64824490
传真:021-54483433
联系人:林燕
检验产品范围:香料香精、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等其它日化产品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53号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677704;85687694
传真:0311-85677704
联系人:张娟
检验产品范围:香料香精
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沈阳站
址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邮编:110036
电话:024-86872785
传真:024-86872785
联系人:庞燕军
检验产品范围: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香精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5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