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1)本规范所指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经发酵或不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和其他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如豆腐、半脱水豆制品、豆腐再加工制品;其他豆制品如大豆组织蛋白、豆沙类产品。
(2) 本规范所称豆制品生产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不含现做现卖)。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⑴发酵性豆制品和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基本工艺流程(见图1)
⑵其他豆制品生产基本工艺流程
①大豆组织蛋白(挤压膨化豆制品):(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