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啤酒属于国际通畅型酒种。本标准葡萄酒等效采用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O.I.V)发布的《国际葡萄酒实用工艺法规》(1996年版)中有关分类定义部分。啤酒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和法规,所以只是参考一些啤酒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料分类的。
简介
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及朗姆酒酒也是国际通畅型酒种,所以,非等效采用1989年5月29日欧洲经济共同体政府公报L160《关于烈性酒的定义、说明及广告用语总则的法规》(EEC)N01576/89号。
白酒、黄酒等是我国传统型酒种,在制定本标准时,密切结合我国饮料酒工业的发展历史和生产实际,突出民族特色,对其进行分类。
配制酒国内外均有,但由于各国的生产工艺和品种差异很大,故仍按我国的传统习惯进行分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四川宜宾五粮液酒厂、北京亚洲双合盛五星啤酒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栖静、胡嗣明、刘沛龙、杜绿君、康永璞、杜钟、郭新光。
饮料酒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alcoholic beverages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料酒的类别、定义和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酒精(乙醇)含量为0.5%~60%(V/V)的饮料酒。
分类原则
2.1 凡属于国际通畅型酒种,均积极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
2.2 密切结合我国酿酒工业实际,突出民族特色。
2.2.1 凡传统型酒种,均尊重我国民族的传统习惯,科学总结其共性,加以归类。
2.2.2 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当前酿酒行业现状,并规划今后酿酒工业的发展蓝图。
2.3 既坚持与国家的现有法规、管理条例相适应,又坚持其合理性,改变现有归类中不正确部分。
2.4 坚持科学、系统和连贯性的原则,尽量完善,宜粗不宜细。
2.5 主要根据不同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进行分类。
类别
3.1 发酵酒(酿造酒)fermented alcoholic beverages
范围:适用于淀粉质(或糖质)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酒。
定义: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原料,主要经酵母发酵等工艺制成的、酒精含量小于24%(V/V)的饮料酒。
3.1.1 啤酒beer
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为主要原料,加酒花,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2.5%~7.5%(V/V)]的发酵酒(低醇啤酒酒精度除外)。啤酒大类分为:
a)熟啤酒:经巴氏灭菌的啤酒。
b)生啤酒:不经巴氏灭菌,而采用其他方式除菌达到一定生物稳定性的啤酒。
c)鲜啤酒:不经巴氏灭菌的新鲜啤酒。
按原麦汁浓度分
3.1.1.1 淡色啤酒:色度为5~14EBC单位的啤酒。
a)高浓度淡色啤酒:原麦汁浓度大于13%(m/m)的淡色啤酒;
b)中等浓度淡色啤酒:原麦汁浓度为10%~13%(m/m)的淡色啤酒;
c)低浓度淡色啤酒:原麦汁浓度小于10%(m/m)的淡色啤酒。
3.1.1.2 浓色啤酒:色度为15~40EBC单位的啤酒。
a)高浓度浓色啤酒:原麦汁浓度大于13%(m/m)的浓色啤酒;
b)低浓度浓色啤酒:原麦汁浓度等于或小于13%(m/m)的浓色啤酒。
3.1.1.3 黑啤酒:色度大于40EBC单位的啤酒。
3.1.1.4 特种啤酒:在原辅材料或生产工艺方面有某些重大改变,使其改变了上述原有啤酒的风味,成为独特风格的啤酒。如:
a)干啤酒(高发酵度啤酒):实际发酵度在72%以上的啤酒;
b)低醇啤酒:酒精度为0.6%~2.5%(V/V)的啤酒;
c)小麦啤酒:以小麦麦芽为主要原料(占总原料的40%以上),采用上面发酵或下面发酵酿制的啤酒;
d)浑浊啤酒:在成品中含有一定量的活酵母菌,浊度为2.0~5.0EBC单位的啤酒。
e)冰啤酒:在酿制过程中经过冰晶化处理的啤酒。
3.1.2 葡萄酒wine
以新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等于或大于7%(V/V)的发酵酒。
制作工艺
二氧化碳含量(以压力表示)和加工工艺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和特种葡萄酒三类。
3.1.2.1 平静葡萄酒: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小于0.05MPa(0.5bar)的葡萄酒。
按酒中的含糖量和总酸又分为:
a)干酒:含糖小于或等于4g/L或者当总糖与总酸(以酒石酸计)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g/L时,含糖最高为9g/L的葡萄酒;
b)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为12g/L或者总糖与总酸的差值按干酒方法确定,含糖最高为18g/L的葡萄酒;
c)半甜酒:含糖大于半干酒,最高为45g/L的葡萄酒;
d)甜酒:含糖大于45g/L的葡萄酒。
3.1.2.2 起泡葡萄酒:在20℃时,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05MPa(0.5bar)的葡萄酒。
a)当酒瓶中的二氧化碳压力在0.05~0.25MPa(0.5~2.5bar)时,称为低起泡葡萄酒(或葡萄汽酒);当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5MPa(3.5bar)〔瓶容量小于0.25L,二氧化碳压力等于或大于0.3MPa(3.0bar)]时,称为高起泡葡萄酒;
b)当二氧化碳全部来源于葡萄原酒经密闭(于瓶或发酵罐中)自然发酵产生时,称为起泡葡萄酒。当二氧化碳是人工加入时,称为加气起泡葡萄酒。
c)高起泡葡萄酒按其含糖量分为:
天然酒:含糖小于或等于12g/L的起泡葡萄酒;
绝干酒:含糖大于天然酒,最高到17g/L的起泡葡萄酒;
干酒:含糖大于绝干酒,最高到32g/L的起泡葡萄酒;
半干酒:含糖大于干酒,最高到50g/L的起泡葡萄酒;
甜酒:含糖大于50g/L的起泡葡萄酒。
特种葡萄酒
3.1.2.3按特殊工艺加工制作的葡萄酒。
a)利口葡萄酒:在葡萄原酒中,加入白兰地、食用精馏酒精或葡萄酒精以及葡萄汁、浓缩葡萄汁、含焦糖葡萄汁等,酒精度为15%~22%(V/V)的葡萄酒;
b)加香葡萄酒:以葡萄酒为酒基,浸泡芳香植物(或添加其浸提物)而制成的、酒精度为11%~24%(V/V)的葡萄酒。
3.1.3 果酒fruit wine
以新鲜水果或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酒精度在7%~18%(V/V)的发酵酒。
3.1.3.1 命名规则
果酒须按原料水果名称命名,以区别于葡萄酒。当使用一种水果作原料时,可按该水果名称命名。如:草莓酒、柑桔酒等。当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水果为原料时,可按用量比例最大的水果名称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