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信息如下:
1、合浦县桂教兴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合浦长龙食品厂”2017-05-30生产的80g/袋“肉松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40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1.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23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5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秀峰区红满天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05-23生产的200克/袋“桂花蜂蜜柚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3.6g/kg,标准规定不得超过0.35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