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公告,对许可农药氟吡菌酰胺(Fluopyram)使用于茶叶及增订残留标准程序一事进行解释。
“食药署”称,该农药登记使用完全符合台湾地区规定。首先由从业人员检测毒理及残留试验相关资料,向“农委会防检局”提出申请,经启动评估后许可,并公告订定农药的使用对象、用法、用量及安全采收期等规定,同时将评估报告及建议容许量,提送“食药署”增修订残留容许量。“食药署”依程序提送请“食品卫生安全与营养咨议会”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12月13日预告60天征询各界意见后,依程序办理发布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