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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食品监管制度将出台 经营食品须有经营许可证

时间:2016/6/18 10:30:59 来源:京华时报

  经营食品须有经营许可证 第三方平台应有专人检查

  昨天,食品安全周期间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食品安全与健康”峰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二司副司长崔恩学演讲时表示,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包括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网络订餐监管办法。

  网售食品有诸多问题

  崔恩学指出,互联网食品销售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没有证照的、无合法资质的经营现象。崔恩学特别指出了今年3·15央视报道的问题,即饿了么众多商户无合法资质的问题。

  “还有就是质量上有安全隐患”,崔恩学说,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甚至有些食物的原料来源都不明确;另外还有一些经营户宣传的信息不真实,这主要体现在网上宣传的门店都很漂亮,但实际上却是脏乱差。

  两大监管制度将出台

  对于这些问题,崔恩学昨天表示,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网络食品监管办法,包括网络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办法,以及网络订餐监管办法。

  “这两个办法目前都已基本成型,准备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然后就可以向社会公布。”崔恩学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办法中规定,从事互联网食品经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亮证经营。

  对于一些只为别人提供食品经营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崔恩学表示,即将颁布的办法也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对申请入网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此外,对已批准入网的经营者,互联网的平台应设置专职的检查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如果互联网企业没有尽到责任,应该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胡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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